各有关厅局职改办(组织人事部门)、各地市职改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申报条件的以下人员均可申报:
1.在广西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在区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
(二)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符合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规定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海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9号)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未取得职称直接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第二章第八条有关规定。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四)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二、申报途径
1.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2.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如选择通过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各级评委会申报的(由广西发文发证),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意见(详见附件1),并报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改办备案后,方可申报。
3.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高级职称的(由委托单位发文发证),应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书面委托意见(详见附件2),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可推荐到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区内各地区(部门)委托评审按管理权限参照执行。
4.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5.在区外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
6.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应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及时转评职称。转评提供的能力条件、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与所申报系列(专业)相符。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可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广西科学院网站(http://365moto.com),从“通知公告”栏下载评审工作通知。2019年启用新的《评审条件》,可从“组织机构”→“机构设置”→“人事处”→“职称评审”下载电子版。
(2)从2019年起,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职称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人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gxrczc.com/splash),进行个人用户注册登录,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如已进行职称证书在线审验的用户,可用之前注册的用户登录。填写完毕后报送到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
2.学历资历条件
(1)研究员(正高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破格申报人员,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应满3年。
(2)副研究员(副高级):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破格申报人员,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应满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应满3年;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应满4年
(3)助理研究员(中级):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
破格申报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应满3年;
(4)研究实习员(初级):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上述学历资历条件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19]37号)(以下称《评审条件》)相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3.材料要求
(1)个人信息
申报人按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相片要求
参评人员应提供近期2寸白底证件彩照,以清晰为准,不能模糊、扭曲变形。
(3)学历证书材料
学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为必录项。第一学历为参加工作前取得的学历。
(4)下一级职称证书材料
下一级职称证书信息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职称证书材料,否则应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5)继续教育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进行学时登记。申报人应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登记、2021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
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已实现数据共享的,无需个人提供证明材料,否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行业继续教育任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工作经历及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及身份性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负责核实,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各级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自由职业申报人员从申报当月起往前6个月应不在任何单位缴纳社保。
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7)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①破格申报应符合《评审条件》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或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晋升申报)。申报人应提供审批表(可在系统下载填写,经主管部门审批)和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无需提前单独审批)。
②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5.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6.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7.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3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政策。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系统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gxrczc.com/splash),进行单位信息的注册登录,按系统要求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同时报送《2021年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业绩统计表》(详见附件5),可登录广西科学院网站(http://365moto.com),从“组织机构”→“机构设置”→“人事处”→“职称评定”下载电子版。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应对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审议推荐小组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或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各单位不得推荐。自由职业者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面试答辩及有关程序由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成立审议推荐小组条件的单位,可通过主管部门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三)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改办版)(http://zgb.gxrczc.com),进行职改部门信息的注册登录,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审核推荐意见。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四)职改部门审核审查
行业主管厅局、地市职改部门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改办版)(http://zgb.gxrczc.com),进行职改部门信息的注册登录,按系统要求填写审核推荐意见。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申报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明确补充材料时限要求。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改办将建立职称评审诚信档案,个人申报材料造假的,进入全区通用的失信平台,实现全区数据共享;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失信情况书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各级职改部门、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本领域范围内的问题通报。
(二)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评审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单位可通过电子邮箱报送《2021年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业绩统计表》(详见附件5)。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改办。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岭路98号大厦9楼907室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改办(广西科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何建东
联系电话:0771-2503921
电子邮箱:gxkxy@126.com
六、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收取,正高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次,副高级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缴款方式另行通知。
七、评审时间安排
时间 |
步 骤 |
5月下旬 |
印发年度评审部署文件 |
6—8月 |
个人材料准备和申报阶段 |
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阶段 |
|
9—11月上旬 |
自科系列职改办审核材料阶段 |
11月中旬 |
自科系列评审、复核及二次公示 |
11月下旬 |
报区职改办审核批复 |
八、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原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现在科研岗位上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同一级或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严格按照《评审条件》执行。
2.对不具备本通知所规定的学历与资历要求的申报人员,按《评审条件》相关破格条件破格申报。
3.本年度的评审,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统计到2021年12月,工作业绩计算到2021年8月,在现任职称评定中使用过的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4.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员)评审将进行专业答辩,专业答辩须准备PPT。答辩时间和地点在开评前另行通知,申报人在个人申报信息中务必填写准确无误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5.从2019年起,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启用新的评审条件,相关文件查询请登录广西科学院网站(http://365moto.com),从“组织机构”→“机构设置”→“人事处”→“职称评定”网页上查阅并下载。
附件:
1.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属地评审模板
2.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委托评审模板
3.申报材料清单
4.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5.2021年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业绩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7日
相关下载:
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1: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属地评审模板
附件2: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委托评审模板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4:系统填报注意事项